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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六次会议

本文来源:永德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作者:尹德章|时间:2022/10/29 14:13:45|点击数:

 10月28日,永德县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召开第六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李拥军主持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熊国光、田勤、邵志刚、彭国芳等32名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会议,出席人数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听取了永德县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关于年度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段庆安作关于全县普惠性幼儿园工作情况的报告。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县财政局局长朱子军作关于永德县2022年县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关于永德县2021年度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报告。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大财政经济与预算委员会主任委员董洁作关于永德县2022年县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审查结果报告。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徐剑锋作的永德县人民检察院关于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情况报告。

 会议听取了永德县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邵志刚作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的报告。

 会议听取了受县人民政府县长彭春蕊委托,段庆安作关于提请审议袁继才等二名同志任免职报告的说明;何跃龙作县监察委员会关于提请审议段进仪等三名同志免职报告的说明;魏先进作县人民法院关于提请审议周永跃等五名同志免职报告的说明。

 会议审议了永德县人民政府关于永德县2021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县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关于全县普惠性幼儿园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

 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永德县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永德县2022年县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关于全县普惠性幼儿园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关于永德县2021年度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审议意见、关于县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会议审议通过了永德县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的报告。

 

 会议审议并分项表决通过了人事事项。

 决定免去:

 赵炳文永德县交通运输局局长职务;

 决定任命:

 袁继才为永德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免去:

 苏靖凌永德县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任命:

 段进仪为永德县监察委员会委员;

 王艳为永德县监察委员会委员。

 免去:

 赵文平永德县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任命:

 周永跃为永德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

 翟玉晶为永德县人民法院审判员;

 李滢楠为永德县人民法院审判员;

 胡跃菊为永德县人民法院审判员。

 

 李拥军向被任命人员颁发了任命书。

 举行了新任命人员向宪法宣誓议式。

 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段庆安,县人民法院院长魏先进,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徐剑锋,县监察委员会副主任何跃龙,县纪委县监委派驻县人大常委会机关纪检监察组组长,4名基层县十三届人大代表,县教育体育局、县财政局等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