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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德县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预算工作委员会关于《永德县2017年地方财政决算和2018年上半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的审查报告

本文来源:永德县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预算工作委员 |时间:2018/8/21 15:25:57|点击数:

——2018年8月20日在永德县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上

永德县人大常委会财经预算工委主任  毛兴昌

 

主任、各位副主任:

根据《监督法》有关规定,永德县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预算工作委员会对永德县人民政府提请本次会议审议的《关于永德县2017年地方财政决算和2018年上半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结果报告如下。

一、2017年地方财政收支决算情况

2017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已经县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审查并作出了决议。市财政局批复我县 2017年地方财政决算数与县人民政府向县十二届二次会议报告(以下简“原报告”)的决算数总体一致,但部分数据有所变动,其变动情况是:

(一)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支决算情况。2017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31036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225719万元,全县地方公共预算收支决算数与原报告相符,但年终结余比原报告数均增36万元,变动原因是:一是代扣代收税款手续费等上解上级支出比原报告数4870万元增36万元,全年结算上解上级支出4906万元;二是根据云财预〔2015〕227号之规定,从其他收入调入资金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调入资金规模比原报告726万元增36万元,全县年终调入资金762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11244万元,预算支出完成12856万元。批复数与原报告快报数有所变动,其原因是:根据云财预〔2013〕473号规定,地质灾害防治资金收入按土地出入合同价款的1.5%计提,因全省计提的该项收入超规模数,所以结算时上级返还地方上解支出比原快报数减少16万元,年终结余在快报数503万元基础上增16万元,全县年终结余519万元。

(三)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完成69687万元,预算支出完成73368万元,批复数与原报告快报数有所变动,其原因是:全市在汇审总决算时,对收入数进行调整,批复数比原报告快报数增2万元,全县最终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69687万元,本年收支结余-3681万元,年末滚存结余31581万元。

经审查,财政经济预算工作委员会认为,2017年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县人民政府及其职能部门面对经济下行压力,财税体制改革和重大民生政策改革严峻挑战,攻坚克难,真抓实干,积极行财政职能,强化预算管理,财政收入持续增长,财政支出做到了保民生、保发展、保重点项目支出,较好的完成了县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批准的财政预算目标。

财政经济预算工作委员会建议本次常委会议批准县人民政府提出的2017年财政决算报告。

二、2018年上半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上半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9427万元,占年初预算34100万元的56.97%,同比增长6.2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154321万元,占年初预算248500万元的62.1%,同比增长23.77%。

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636万元,占年初预算1285万元的49.49%;同比下降75.43%。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完成1265万元,占年初预算3788万元的33.39%,同比下降33.84%。

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完成21438万元,占年初预算61784万元的34.7%,同比下降24.25%。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完成26347万元,占年初预算54328万元的48.5%,同比增长2.77%。

经审查,财政经济预算工作委员会认为,上半年,县人民政府和财税部门认真按照“统筹兼顾、勤俭节约、量力而行、讲求绩效和收支平衡”的原则,采取了切实可行的措施,预算收入稳步增长,预算支出进度加快,重点领域投入持续加大,教育卫生等民生支出有较快增长,较好地完成了主要财政指标,基本做到时间过半,任务过半,全县财政运行态势良好。但在审查中也发现在预算执行中也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主要是:税源匮乏、组织收入难;财力严重不足、保障工资难;预拨经费规模盘大、国库正常运转难;偿债资金需求量大、债务风险高。

三、建议

为进一步严格预算管理,较好完成全年的预算目标任务,提出以下建议:

(一)加强税源培植,壮大财政实力。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转型升级,重点培植骨干税源,夯实财政发展后劲,做到应收尽收,及时征缴入库。

(二)严格执行《预算法》,增强预算执行力。严格按照《预算法》规定,编制预算、执行预算、调整预算,全面推进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项目库建设等改革工作,依法加强财政资金管理,规范预算执行流程,切实抓好财政资金筹统,优化支出结构,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

(三)坚持依法理财,有效防范政府债务风险。高度重视政府性负债和其他部门负债运行风险,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规范举债程序,完善政府性债务的举债、使用、偿还管理机制,努力化解债务风险。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