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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三次会议

本文来源:永德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作者:尹德章|时间:2018/12/28 21:12:16|点击数:

12月28日,永德县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召开第十三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李拥军主持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董兴国、彭桂新、杨洪和常委会委员共24人出席会议。县委常委、县委组织部部长杨维仁到会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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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永德县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补选的5名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的报告。

会议听取永德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洪作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提请审议补选临沧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报告和说明及关于《永德县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补选临沧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办法(草案)》的说明。

会议听取县人大常委会民族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作关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任职前法律知识考试情况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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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永德县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补选临沧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办法》。

会议依法补选宋正垠为临沧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须向临沧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书面报告当选情况,经临沧市人大常委会确认代表资格有效后予以公告。

会议依法审议了人事事项,会议决定接受何国富辞去永德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依法对县人民政府县长提请的人事任职报告进行了审议。

决定任命:赵正平为永德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周佳伟为永德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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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李拥军为新任命人员颁发了任命书,并举行了宪法宣誓仪式。

新任命副县长赵正平作了表态发言。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茶证良,县人民法院院长张纪宏,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赵国平,县人大常委会机关正副处级干部,小勐统镇、勐板乡、大山乡、亚练乡、班卡乡、崇岗乡人大主席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