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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次会议

本文来源:永德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作者:尹德章|时间:2023/6/21 17:59:09|点击数:

6月21日,永德县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召开第十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李拥军主持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熊国光、田勤、邵志刚、彭国芳等常委会组成人员29人出席会议,出席人数符合法定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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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永德县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关于全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永德县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关于全县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倍增工作情况调研报告、永德县人民政府关于永德县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创建工作情况的报告,永德县人民法院关于家事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县工业和科技信息化局局长、县教育体育局局长、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局长、县民政局局长、县司法局局长、县农业农村局局长任职以来履职情况的报告。

会议听取了县人民政府关于《永德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送审稿)》的说明、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关于提请审议杨国建等3名人员免职报告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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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永德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永德县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关于全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的审议意见;关于《永德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全县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倍增工作情况调研报告》的审议意见,关于《永德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送审稿》的审议意见、关于《永德县人民政府关于永德县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创建工作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关于《永德县人民法院关于家事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

会议以无记名投票方式,对县工业和科技信息化局、县教育体育局、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县民政局、县司法局、县农业农村局局长个人履职情况进行了测评。

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人事事项:

免去杨国建永德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免去武在贤永德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免去常玉仁永德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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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民政府副县长王红专,县人民法院院长魏先进,县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徐剑锋,监察委员会副主任何跃龙,县纪委县监委派驻县人大机关纪检监察组负责人,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工业和科技信息化局、县教育体育局、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县民政局、县司法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职教中心等部门主要负责人、2名基层县十三届人大代表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