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德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王树朝同志任职的决定
(2024年2月8日永德县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
根据县人民法院院长提请,经永德县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
任命王树朝同志为永德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永德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4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