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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德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永德县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的决定

本文来源:永德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时间:2019/1/4 21:16:04|点击数:

(2019年1月4日永德县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

 

永德县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决定:永德县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定于2019年1月22日至24日在县城德党召开,会期三天。

建议会议议程为:

一、听取和审议永德县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二、审查和批准永德县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永德县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三、审查和批准永德县2018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9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永德县2019年县本级财政预算;

四、听取和审议永德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五、听取和审议永德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六、听取和审议永德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