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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七次会议 表决通过人事事项

本文来源:永德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作者:尹德章|时间:2020/7/20 20:51:04|点击数:

 7月20日,永德县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举行第二十七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李拥军主持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红专、杨洪、邵志刚等常委会组成人员20人出席会议,出席人数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听取了县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项海虾作关于拟任命人员法律知识考试情况的报告。

 会议听取了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作王红专作主任会议提请审议任免职报告的说明,听取了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段学能作县人民政府县长提请审议任免职报告的说明,听取了县人民法院院长张纪宏作提请审议关于任职报告的说明。

  

 会议依法审议并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事项。

 决定任命:崔蓉蓉为永德县人大常委会选举联络工作委员会主任;茶连根为永德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何元民为永德县人大财政经济与预算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决定免去:张受欢永德县人大常委会选举联络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崔蓉蓉永德县人大常委会选举联络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决定任命:陈绍唐为永德县民政局局长;茶辕轲为永德县教育体育局局长;彭国芳为永德县水务局局长;罗新亮为永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李忠卫为永德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

 决定免去:罗新亮永德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职务;段国瑞永德县民政局局长职务;李非非永德县水务局局长职务;杨先强永德县教育体育局局长职务。

  

 任命:李正富为永德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李继清为永德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周永跃为永德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李拥军为新任命人员颁发任命书,并举行了宪法宣誓仪式。

 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段学能,县人民法院院长张纪宏,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赵国平,县监察委员会副主任何跃龙,县人大常委会处级干部,县纪委监委派驻县人大常委会机关纪检监察组主要负责人,不是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勐板乡、大山乡、亚练乡、崇岗乡人大主席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