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监督工作

永德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永德县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公益诉讼工作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

本文来源:永德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时间:2018/7/7 12:51:25|点击数:

永人发201814 

2018年6月29日永德县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 

县人民检察院

永德县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永德县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公益诉讼工作情况的报告》,会议同意这个报告并作出以下审议意见

建章立制规范诉讼

一是建立组织保障机制要以领导重视队伍建设经费保障跟踪监督等制度保障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工作以制度化建设规范公益诉讼行为二是建立沟通协调工作机制检察机关与行政机关沟通协调要做到资源共享信息互通诉前协调跟踪反馈依法推进公益诉讼

相互沟通联动推进

一是正确处理检察机关与行政机关的关系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的根本目的是为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维护宪法和法律权威行政机关要自觉接受监督依法行政杜绝违法行政或行政不作为二是要做好诉前沟通协调工作最大限度把问题解决在协调过程中做到相互理解相互支持相互配合共同推进公益诉讼

大胆探索勇于实践

一是要大胆探索对公益诉讼案件的范围公益诉讼的类型公益诉讼的时效等进行探索在实践中加以检验及时总结实践经验不断规范公益诉讼活动二是要学习借鉴公益诉讼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不断提升自身公益诉讼履职能力和办案水平着力推动公益诉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及有关规定以上审议意见请县人民检察院认真研究处理并于2018930日前将研究处理情况书面报告县人大常委会 

                             永德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8630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