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德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永德县绿色能源发展情况调研报告》的审议意见
本文来源:永德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时间:2023/8/4 15:47:07|点击数:
永德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永德县绿色能源发展情况调研报告》的审议意见
(2023年4月24日永德县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
县人民政府:
永德县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永德县绿色能源产业发展情况调研报告》,会议同意这个报告,并作出以下审议意见:
一、抢机遇,加大项目前期成熟度,强势推进项目建设工作
要按照《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云南省能源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开发行为加快光伏发电发展的通知》(云发改能源〔2023〕264号)要求,进一步摸清目前已签约项目土地资源、项目备案、工期问题、剩余项目未备案等情况,要倒排工期抓实项目前期工作。所有成熟的项目,各业主要加快完善项目用林、用地、环评、水保等手续的办理,未入库项目积极争取纳入全省2023年新能源项目建设清单,已入库项目确保尽早实现实质性开工并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力争7月31日前完成并网发电,确保实现上网电量执行燃煤发电基准价目标。
二、加强联动协调,加快推进电网配套工程建设
把光伏发电项目和外通道建设作为绿色能源产业的重中之重,坚持光伏发电本体和配套送出工程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运营,积极加强与省、市电网公司对接汇报,早日取得电网接入批复。加快推进电网配套工程建设。特别是永德县小勐统镇70MW农牧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加紧与省电网公司对接,落实配套220升压站批复时限,尽快启动升压站土地征收工作,同步开展用地预审相关工作。争取220千伏登科变二期工程年内进行立项,加快推进中核汇能永康共享储能电站及大雪山到耿马香竹林农业光伏项目17公里220千伏输出线路建设,加大与供电部门沟通对接力度,解决新能源接入及提升主网供电能力,着力破解我县新能源项目并网接入制约瓶颈。
三、强化组织协调,优化服务保障
组建工作专班,主动服务项目业主开展项目建设工作,研究解决新能源产业发展中遇到的困难问题。县发展和改革局要落实项目属地监管责任,继续执行项目半月调度机制,重点调度项目要素保障、工程建设、投资完成、接网消纳等工作,采取在线监测、项目调度和现场核查等方式,加强对项目实施的全过程监督检查。完善项目退出回收机制。对已经签约并获得核准(备案)的新能源项目,因项目业主自身原因逾期未开工的,由项目主管部门责令项目业主限期整改,整改期满仍未开工建设的,收回其开发权,坚决杜绝垄断资源和“跑马圈地”的现象发生。
四、做好新能源建设“后半篇”文章
光伏项目开发是第一步,以电源建设、电力消纳推动发展才是核心要义。要积极推进“新能源+”项目建设,重点支持以乡村或村级连片开发建设“新能源+特色产业”“新能源+绿色食品”“新能源+乡村旅游”等项目。要充分利用永德现有资源,推动绿色能源与绿色食品加工深度融合。以产业招商、以商招商、以商引商,加强与有实力的企业合作,让企业发挥自身优势引进符合永德资源优势的关联产业。
以上审议意见,请连同《永德县绿色能源产业发展情况调研报告》一并研究处理,并于2023年7月31日前将研究处理情况书面报告县人大常委会。
永德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3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