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德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关于成立县人大常委会脱贫攻坚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本文来源:永德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时间:2018/8/17 11:10:18|点击数:
永人办发〔2018〕48号
县人大常委会各工作委员会,各乡(镇)人大主席团:
为全面贯彻执行县委脱贫攻坚的决策部署,切实履行人大脱贫攻坚职能职责,经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决定成立县人大常委会脱贫攻坚工作领导小组,其人员组成及职责如下:
组 长:李拥军 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
副组长:董兴国 县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
彭桂新 县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
王红专 县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
杨 洪 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成 员:黄 黉 县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办公室主任
毛兴昌 县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和预算工作委员会主任
张受欢 县人大常委会选举联络工作委员会主任
张二华 县人大常委会民族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
李学华 县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主任
郑子清 县人大常委会城乡建设与环境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主任
张 学 县人大常委会农业工作委员会主任
领导小组工作职责:1.认真做好县委安排的包乡挂村联户工作,确保工作任务的圆满完成,认真履行好县委安排的领导干部重点推进工作和重大项目工作职责;2.紧紧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强化依法监督,积极探索创新,把人大监督和脱贫攻坚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力求提升人大监督实效,为助推脱贫攻坚提供有力的制度保障,努力在发挥县乡两级人大作用助力脱贫攻坚工作中发挥积极的作用;3.负责研究部署常委会机关落实脱贫攻坚职责的有关工作,帮助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实际困难;4.完成县委交办的其他工作,监督或推进县人大常委会作出的有关决定的执行。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黄黉同志兼任,负责联系、协调、汇报和处理县人大常委会脱贫攻坚工作日常事务。
永德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8年8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