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德县人大常委会任免职名单
(2024年2月8日永德县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
同意接受:
李永强辞去永德县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
魏先进辞去永德县人民法院院长职务。
决定任命:
张志慧为永德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局长。
决定免去:
吕玲惠永德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局长职务。
任命:
王树朝为永德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