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命:
李德源、周强、于雪松、张正国、杨天惠、唐正宁、姚刚、周云、杨文顺、尹德芳、邵永庆为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免去:
杨国建永德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马平菊永德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王镇军永德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白晓君永德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孙本旺为永德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